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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強取締交通違規及事故-交通安全宣導

發佈者 : 張生教組長
1.無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:6000-12000,未滿18歲,法定代理人同施處罰。未滿14歲,直接處罰法定代理人。
2.電動機車.自行車,不論駕駛或附載,均須戴安全帽。
3.電動自行車行駛超過25公里/小時,處900-1800元。
4.行車使用手持行動電話.電腦.娛樂顯示.行車輔助顯示...等設備:處 汽車3000元、機車1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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