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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西屯區泰安國民小學111 學年度第 2 學期代理教保員甄選錄取公告

發佈者 : 蔡人事主任
一、正取共1名:王O慧
二、備取共2名:廖O惇,洪O穗
三、缺額已滿不再辦理招考,備取人員候用期限至 112 年 5 月 31 日止。上述正取人員請於112年1月10日前攜帶下列證件至本園辦理報到事宜,未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,當事人不得異議。
1.身分證正本。2.最高學歷證明正本。3.三個月內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。4.基本救命術訓練證明正本(可任職後3個月內補正)。5.玉山銀行帳戶封面影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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